关于发布湖南省2015-201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
湘财税〔2016〕37号
各市州、省直管县市财政局,各市州国税局、地税局、民政局:
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,按照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5〕141号)有关要求,经省财政厅、省国税局、省地税局、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,现将我省2015-2016年度符合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通知如下:
一、2015年度湖南省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(共320个,其中:省本级211个,市州、县市区109个)
二、2016年度湖南省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(共488个,其中:省本级217个,市州、县市区271个)
纳税人2015年度通过名单中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,未在税前扣除的,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,相应调整2015年度纳税申报表。
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
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
2016年12月5日
具体名单见附件
(点击下载)湘财税37号.docx